公示(宝山区W12-1301单元99-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
2021-01-19

宝山区W12-1301单元99-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公示

宝山区W12-1301单元99-02地块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南大路和祁连山路交界处西南,东至规划五路、南至99-01地块、西至祁康南路、北至南大路,占地面积约为1276m2。地块原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及居住用地,土地原权属人为南大村,现权属人为上海宝山南大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地块历史上一直作为农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及居住用地使用,历史企业不涉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中的15类活动。根据《上海市宝山区W12-1301单元(祁连敏感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99-02地块未来作为公共绿地(G1),且可能作为社区公园建设。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公共绿地(G1)对应第一类用地。因此本项目土壤采用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

201911月AG电投厅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受上海宝山南大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并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对宝山区W12-1301单元99-02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由于地块将由农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及居住用地转变为公共绿地(G1),且历史上存在有沿街商铺(含有汽车补胎店)、夹芯板厂,紧邻的地块存在有上海陶然居木业有限公司和上海龙耀物流有限公司,可能存在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和石油烃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情况。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中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以及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应按照技术要求开展采样分析等后续调查工作。因此,建议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

201912月AG电投厅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地块进行了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的初步采样,使用PIDXRF对土壤样品进行现场筛查,样品采集完成后送至宝钢环境监测站进行检测,并于20203月完成初步调查分析工作。

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采用专业判断法进行布点,在地块内共设置4个监测点位,其中4个均为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点位。在位于地块西北侧约1496m的历史上未进行工业活动的河边绿化带内设置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采样点。

2)土壤分别采集表层土壤(0~-0.5m)、下层土壤(-0.5m~地下水水位以上)和饱和带土壤(地下水位以下)样品。现场共采集土壤样品18个(含3个平行样,3个对照样)、地下水样品7个(含2个平行样、1个对照样)、2个设备清洗样、2个运输空白样以及2个全程序空白样。

3)该地块的所有土壤的监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基本项目45项和其他项目33项(锑、铍、钴、钒、一溴二氯甲烷、溴仿、二溴氯甲烷、1,2-二溴乙烷、六氯环戊二烯、2,4-二硝基甲苯、2,4-二氯酚、2,4,6-三氯酚、2,4-二硝基酚、五氯酚、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3,3'-二氯联苯胺、阿特拉津、氯丹、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敌敌畏、乐果、硫丹、七氯、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六氯苯、灭蚁灵、石油烃),同时测试pH值。所有地下水的监测项目与土壤一致。

4)土壤样品的检测结果:

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为8.27~8.97WS2的表层土壤中铅的检出浓度为632mg/kgWS4点位的表层土壤中苯并(a)芘的检出浓度为0.73mg/kg,超出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点位土壤因子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照点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5)地下水样品的检测结果: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的pH值为7.24~7.62,各点位地下水检出因子的检出浓度除钒和石油烃(C10-C40)外,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水标准,钒和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浓度均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地块未来规划及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该地块土壤点位中WS2-1的铅及WS4-1苯并(a)芘浓度超出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需进行进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宝山区W12-1301单元99-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结果公示

宝山区W12-1301单元99-02地块,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南大路和祁连山路交界处西南,东至规划五路、南至99-01地块、西至祁康南路、北至南大路,占地面积约为1276 m2。地块历史上一直作为农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及居住用地使用,历史企业不涉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中的15类活动。根据《上海市宝山区W12-1301单元(祁连敏感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99-02地块未来作为公共绿地(G1),属于第一类用地。

201911月至20203月,AG电投厅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受上海宝山南大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并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对99-02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4个水土复合点。调查结果显示:(1)土壤:WS2点位的表层土壤中铅检出浓度为632 mg/kg,超过了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400 mg/kgWS4点位表层的苯并(a)芘检出浓度为0.73 mg/kg,超过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0.55mg/kg其他点位的检出因子的检出浓度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2)地下水:钒和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浓度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出因子的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质标准。

20203~4月,AG电投厅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受上海宝山南大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地块进行了两次详细调查。

第一次详细调查

1)网格尺寸不大于20m×20m,围绕超标的点位(WS2)分别布置5个详细调查土壤采样点(含初调超标点位),钻孔深度1.2 m,每孔采集3个土样,共采集16个土样(含1个平行样),监测因子为铅。

调查结果表明: WS2原点位0.2m处复采的土壤,铅的检出浓度为674 mg/kg,高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400 mg/kg,低于第一类用地的管制值800 mg/kg,与初步调查结果浓度相当。周边加密的4个点位共12个样品和原点位下层2个样品,铅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400 mg/kg

2)以网格尺寸不大于20m×20m,围绕超标的点位(WS4)分别布置5个详细调查土壤采样点(含初调超标点位),钻孔深度1.3 m,每孔采集3个土样,共采集16个土样(含1个平行样),监测指标为苯并(a)芘。

调查结果表明:在WS4点位复采的0.7m处的苯并(a)芘的最大检出浓度为0.60 mg/kg,加密的点位JM-WS4-3点位0.8m处,苯并(a)芘的检测值为0.73 mg/kg,高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0.55 mg/kg,但是不超过第一类用地的管制值5.5 mg/kg,其他样品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0.55 mg/kg。需要进行第二次详细调查。

第二次详细调查

1)在JM-WS4-3四周进行加密,网格尺寸不大于20m×20m,结合第一次加密布点结果,再布置3个加密点位:由于JM-WS4-3接近地块的东边边界,因此3个点均位于地块的边界线上。钻孔深度1.3m,每孔采集3个土样。测定指标为苯并(a)芘。

调查结果表明:苯并(a)芘的最大检出浓度为0.11 mg/kg,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0.55 mg/kg

2JM-WS4-3由于第一次详细调查时,根据加密的要求布设了土孔。第一次详细调查结果表明本点位在0.8m深度苯并(a)芘超标,因此第二次详细调查时补地下水监测井,井深6.0m。测定指标为初步调查的监测指标。

调查结果表明:钒和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浓度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出因子的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水质标准。

结论

结合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土壤中WS4点位的表层土壤和JM-WS4-3点位0.6~0.8 m处的苯并(a)芘,检出浓度0.60~0.73 mg/kg,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0.55 mg/kg,分别超标0.09~0.33倍和0.33倍,但是均不超过管制值。土壤中WS2点位的0.0~0.5m土壤中的铅,检出浓度为632~674 mg/kg,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400 mg/kg,超标0.58~0.685倍,但是不超管制值。

建议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技术规范,须对超标点位(WS2的铅、WS4JM-WS4-3的苯并(a)芘)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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