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宝山区W12-1301单元104-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
2021-01-19

宝山区W12-1301单元104-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公示

 

宝山区W12-1301单元104-06地块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南大路和祁连山路交界处西南,东至104-03地块、南至规划河道、西至规划瑞丰南路、北至104-01地块,占地面积约为774m2。土地原权属人为南大村,地块历史上有农田、南大木材市场市场、张家白墙村的杂物仓库和机动车停车棚,现地块已平整完成,为空地,内有一条老陈家江流过。地块内历史企业不涉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中的15类活动。根据《上海市宝山区W12-1301单元(祁连敏感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104-06地块未来作为公共绿地(G1)使用,不排除后续可能作为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建设。为保障未来公共绿地上活动人群的健康,本次报告从严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进行评价。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

201911月AG电投厅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受上海宝山南大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并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对宝山区W12-1301单元104-06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可能存在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和石油烃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情况,建议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

201912月AG电投厅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始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的初步调查工作,并于20204月完成初步调查分析工作。

基于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采用专业判断法进行布点,在地块内共设置3个监测点位,3个均为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点位。在位于地块西北侧历史上未进行工业活动的河边绿化带内设置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采样点。

2)在流经地块内的老陈家江设1个地表水监测点位,同时监测底泥情况。

3)现场共采集土壤样品14个(含2个平行样,3个对照样)、地下水样品6个(含2个平行样、1个对照样)、地表水样品1个、底泥样品1个、2个设备清洗样、2个运输空白样以及2个全程序空白样。

4)该地块的所有土壤的监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基本项目45项和其他项目33项(锑、铍、钴、钒、一溴二氯甲烷、溴仿、二溴氯甲烷、1,2-二溴乙烷、六氯环戊二烯、2,4-二硝基甲苯、2,4-二氯酚、2,4,6-三氯酚、2,4-二硝基酚、五氯酚、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3,3'-二氯联苯胺、阿特拉津、氯丹、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敌敌畏、乐果、硫丹、七氯、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六氯苯、灭蚁灵、总石油烃),同时测试pH值。所有地下水的监测项目与土壤一致。底泥的监测项目与土壤一致。

地表水的监测项目为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氰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挥发酚、六价铬、砷、汞、铜、锌、铅、镍、铍、镉、硒、锑、铊和总磷。

5)调查结果表明:

地块内土壤样品的pH值为8.26~8.64,样品中检出10种重金属(砷、镉、铍、铜、铅、汞、镍、锑、钴、钒)、9种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和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酯))、石油烃(C10-C40)和灭蚁灵。WS1-1土壤样品检出的苯并(a)蒽、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灭蚁灵的浓度超出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但未超一类用地管制值;苯并(a)芘的检出浓度超出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其他检出因子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pH值为7.41~7.46,地下水的pH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水标准,优于类水标准;地下水样品中检出7种重金属(砷、铜、铅、镍、锑、钴和钒)和石油烃(C10-C40),除钒外的重金属检出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水标准,钒和石油烃的检出浓度均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地表水样品结果,地块内地表水为V类水。根据底泥样品检测结果,检出浓度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根据地块未来规划及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初步调查结果,该地块土壤存在多环芳烃和灭蚁灵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的情况,不符合公共绿地(G1)用地的要求,需进行进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宝山区W12-1301单元104-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结果公示

 

宝山区W12-1301单元104-06地块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南大路和祁连山路交界处西南,东至104-03地块、南至104-04地块、西至规划瑞丰南路、北至104-01地块,占地面积约为774m2。土地原权属人为南大村,地块历史上有农田、南大木材市场市场、张家白墙村的杂物仓库和机动车停车棚,现地块已平整完成,为空地,内有一条老陈家江流过。地块内历史企业不涉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中的15类活动。根据《上海市宝山区W12-1301单元(祁连敏感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104-06地块未来作为公共绿地(G1)使用,不排除后续可能作为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建设。为保障未来公共绿地上活动人群的健康,本次报告从严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进行评价。

201911月至20203月,AG电投厅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受上海宝山南大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并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对104-06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调查结果显示:

1)土壤:WS1点位0~-0.5m处苯并(a)蒽、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灭蚁灵的浓度超出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但未超一类用地管制值;苯并(a)芘的检出浓度超出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其他点位的检出因子的检出浓度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

2)地下水:钒和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浓度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其他检出因子的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水质标准。

20204~9月,AG电投厅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受上海宝山南大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地块进行了详细调查。

1)采用系统布点法,网格尺寸不大于20m×20m,在土壤超标点位(WS1)所在区域布置5个详细调查采样点(含初调超标点位),在每个超标点位原点位及其四周进行布点采样。初步调查WS1点位0~0.5m超标,因此现场土壤钻孔深度为1.3 m,每孔采集3个样品。检测指标为初步调查超标的因子: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灭蚁灵。由于地块比较小,JM-WS1-2JM-WS1-4在边界红线上。如果JM-WS1-2超标,向往扩到JM-WS1-5点;如果JM-WS1-4超标,向往扩到JM-WS1-6点位,该点位位于现状河道的边界上,该河道将来会被填埋。

苯并(a) 蒽的最小值低于检出限0.05 mg/kg,最大值为0.31 mg/kg,低于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5.5 mg/kg。苯并(a)芘的最小值低于检出限0.05 mg/kg,最大值为0.36 mg/kg,低于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0.55 mg/kg。苯并(b)荧蒽的最小值低于检出限0.05 mg/kg,最大值为0.42 mg/kg,低于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5.5 mg/kg。茚并(1,2,3-cd)芘的最小值低于检出限0.05 mg/kg,最大值为0.22 mg/kg,低于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5.5 mg/kg。二苯并(a,h)蒽和灭蚁灵在所有的土壤样品中,分别都低于检出限0.05 mg/kg0.01 mg/kg

WS1原点位,0.2m处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灭蚁灵测定值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与初步调查结果相近。

2)在WS1WS2之间,设置一个土工点(TG11),深度3.0m,测定理化参数。

3)除了在原初步调查超标点位(WS1)垂向加密的样品外,详细调查未发现超标点位。

结合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土壤中共有1个点位超标,为WS1点位的表层样品(0~0.5m)。苯并(a)蒽、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灭蚁灵的检出浓度分别为6.14~6.71mg/kg9.63~13.8 mg/kg1.19~1.6mg/kg5.76 mg/kg0.08 mg/kg,分别高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分别超标0.12~0.22倍、0.8~1.5倍、1.2~1.9倍、0.05倍和1.7倍,但低于第一类用地的管制值;苯并(a)芘的检出浓度为6.6~10.1 mg/kg,分别高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0.55 mg/kg和管制值5.5 mg/kg,分别超标11.0~17.40.2~0.83倍。

由于地块内WS1点位表层样品中有多种因子高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技术规范,须对WS1点位进行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项目来源

宝山区W12-1301单元104-06地块, 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南大路和祁连山路交界处西南,东至104-03地块、南至规划河道、西至规划瑞丰南路、北至104-01地块,占地面积约为774 m2。土地原权属人为南大村,地块历史上有农田、南大木材市场市场、张家白墙村的杂物仓库和机动车停车棚,现地块已平整完成,为空地,内有一条老陈家江流过。地块内历史企业不涉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中的15类活动。根据《上海市宝山区W12-1301单元(祁连敏感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104-06地块未来作为公共绿地(G1)使用,不排除后续可能作为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建设。为保障未来公共绿地上活动人群的健康,本次报告从严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进行评价。

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结果

201911~202011月,AG电投厅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受上海宝山南大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104-06地块进行了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结果表明:土壤中共有1个点位超标,为WS1点位的表层样品(0~0.5m)。苯并(a)蒽、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灭蚁灵的检出浓度分别为6.14~6.71mg/kg9.63~13.8 mg/kg1.19~1.6mg/kg5.76 mg/kg0.08 mg/kg,分别高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分别超标0.12~0.22倍、0.8~1.5倍、1.2~1.9倍、0.05倍和1.7倍,但低于第一类用地的管制值;苯并(a)芘的检出浓度为6.6~10.1 mg/kg,分别高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0.55 mg/kg和管制值5.5 mg/kg,分别超标11.0~17.40.2~0.83倍。

暴露受体场地未来的受体----绿地活动人群。

土壤关注污染物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和灭蚁灵

土壤的主要污染区域WS1

风评结果简述

WS1点位的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和灭蚁灵,经口摄入、皮肤接触、吸入土壤颗粒物和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表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4种途径的总致癌风险为1.05E-06~1.87E-05,均超过致癌的可接受水平1.00E-06。苯并(a)芘的经口摄入、皮肤接触、吸入土壤颗粒物和室外表层土壤蒸气4种途径的总危害指数为3.22,高于非致癌的可接受水平1。灭蚁灵经口摄入的危害商为7.99E-03,低于非致癌的可接受水平1

风险控制值和修复方量

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和灭蚁灵,建议的风险控制值分别为0.55 mg/kg5.5 mg/kg5.5mg/kg0.55 mg/kg5.5 mg/kg0.04 mg/kg。详见表1

1土壤关注污染物的风险控制值

超风险

污染物

最大

检出值mg/kg

儿童/成人

筛选值

mg/kg

管制值

mg/kg

建议的

风险控制值

mg/kg

基于致癌和非致癌效应的综合风险控制值

mg/kg

苯并(a)

10.1

0.54

0.55

5.5

0.55

苯并(a)

6.71

5.33

5.5

55

5.5

苯并(b)荧蒽

13.8

5.42

5.5

55

5.5

二苯并(ah)

1.6

0.55

0.55

5.5

0.55

茚并(123-cd)

5.76

5.47

5.5

55

5.5

灭蚁灵

0.08

0.04

0.03

0.3

0.04

注:表格中筛选值和管制值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

 

根据风险控制值计算结果和各加密点位监测数据,利用插值法模拟,得到土壤超风险区域的面积、深度及理论方量,详见表2超风险的理论面积为55.35 m2,修复深度为0.6 m,总理论方量为33.21 m3

2 土壤超风险范围及理论修复方量估算

超标

点位

目标

污染物

超风险

理论面积(m2

深度(m

超风险

理论方量(m3

WS1

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灭蚁灵

55.35*

0.6

33.21

*苯并(a)蒽、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灭蚁灵的超风险区域,在苯并(a)芘的超风险区域内。

*模拟具有理论性,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建议

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技术规范,须对土壤中的苯并(a)蒽、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和灭蚁灵的超风险区域,进行修复或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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